拍卖公告 » 福清路、西仲路、华城路、华阳路等八的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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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路、西仲路、华城路、华阳路等八的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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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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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5-07-08 10:58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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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公告
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即墨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7月8日14: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青岛市市南区福清路14号1号楼1单元401户房产,建筑面积72.11平方米,起拍价90.992万元,竞买保证金18.5万元。2、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25号3号楼1单元302户房产,建筑面积69.31平方米,起拍价76.5771万元,竞买保证金15.5万元。3、青岛市市北区西仲路28号2单元101户房产,建筑面积49.19平方米,起拍价55.179万元,竞买保证金11.5万元。4、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二小区66号楼3单元101户房产,建筑面积75.83平方米,起拍价43.7067万元,竞买保证金9万元:5、鲁B020HV号力帆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3.36万元,竞买保证金0.67万元:6、鲁MC6793号重型厢式货车一辆,起拍价4.301063万元,竞买保证金0.86万元。7、数控机床、铣钻床、摇臂钻、冲床等机器设备一宗,起拍价46.7669万元,竞买保证金9.4万元。8、青岛市原四方区兴隆路5号A、B号房产(A号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004427号,建筑面积413.54平方米;B号房产证号:2010104431号,建筑面积1211.57平方米),起拍价2523.6113万元,竞买保证金505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在2015年7月7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四、特别说明:标的1-4:房屋内有住户。标的5 :该车扣押于即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标的6:该车违章及停车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7:整体拍卖。标的8:该房屋已经抵押于银行,该房屋已出租,租赁期限自201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租赁费月租金5.42万元,付款方式年付。
五、联系方式: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漳州二路19号2号楼601
电话:0532-80860232 张经理
网址:www.qdxintiandi.com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电话:0532-66718925,0532-66718926
网址:www.qdcq.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标的1-4:0532-80880937
标的5-8:0532-85559871
青岛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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