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 福州北路1号、即墨石门村兴石路、斯太尔货车、木工设备等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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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北路1号、即墨石门村兴石路、斯太尔货车、木工设备等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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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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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03-17 08:53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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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公告
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即墨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4月14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北路1号3号楼1单元1002户房产,建筑面积137.56平方米,起拍价194.922235万元,竞买保证金39万元。2、青岛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石门村兴石路33号甲、33号的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一处,土地面积约为12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11月22日,地上建筑物证号分别为即房私字第201511号,面积373.78平方米,即房私字第101195号,面积1904.83平方米,起拍价258.79万元,竞买保证金51.758万元。3、鲁BH6819号斯太尔重型自卸货车一辆,起拍价6.8194万元,竞买保证金1.3639万元。4、木工宽带研磨机、木工砂光机、滚涂机等设备一宗,起拍价7.5380万元,竞买保证金1.5076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在2016年4月13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四、特别说明:标的1:内有租户。标的2:整体拍卖。标的3:该车停放在即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肇事科大院,相关税费依法承担。标的4:该宗设备整体拍卖。
五、联系方式: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漳州二路19号2号楼601
电话:80860232 张经理
网址:www.qdxintiandi.com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电话:66718925,66718926
网址:www.qdcq.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80880937、87562621
青岛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3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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